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买卖
文章列表

买卖房产应缴什么税

2017年8月30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买卖房产要纳什么税?

答:现行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承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契税、印花税。

税率是多少?怎样计算?

答:1.营业税税率为5%。(1)营业税:销售收入×5%;

(2)营业税:(销售收入-购置原价)×5%;[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

2.城建税:营业税额×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外资、外国企业免征)。

4.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普通标准住宅免税)。

5.印花税:销售额×万分之五(买卖双方分别缴纳)每本房产证另贴花5元。

6.个人所得税:(销售额-原价-相关税费)×20%。

二手楼转让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有下列的优惠: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房改房属于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我市普通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出售原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视其购房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出售原住房价值的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其购房价值小于出售原住房价值的,按其比例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

4.对个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是指除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在登记部门办理减免)。

对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不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在区地税局办理减免)。

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符合营业税免税条件的普通住房转手交易的,若销售价不高于原购置价的,可直接由国土房产代征单位按非普通住房的规定计算营业税。

个人购入住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地产证》上注明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填发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个人可持《房地产证》和身份证到国土房管产权登记部门核查购房时间,国土房管产权登记部门根据住房登记档案资料在《房地产证》上据实备注购买日期并加盖专用章确认。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四类“一房二卖”破解之法 卖房怎么写房改房买卖合同
  •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怎么办理
  • 3.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要给多少 小产权房屋公证怎么收费
  • 4.房产拍卖要求有哪些 出售集资房要交多少税
  • 5.关于公房承租与纠纷解决
  • 13711190800
    官方微网站
    电话:13711190800
    Q Q:530988566
    联系信箱:530988566@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