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买卖
文章列表

擅自转让承租房 合同无效要退房

2015年10月13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擅自转让承租房 合同无效要退房
      冶某从二房东朱某手里高价盘下的拉面店,本来生意兴隆,但好景不长,房东陆某突然要求其退房。6月29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判决冶某腾退房屋,并支付未付的房租。
    2003年2月,朱某租用了陆某在浏河镇上的3间门面房经营文具店,租期3年。同年12月,来自青海的回族人马某租用其中的1间半经营拉面店,每月付给朱某2500元房租,租期2年,并与朱某、陆某签订了协议。半年后,马某的同乡冶某要开拉面店,并与马某签订转让协议,冶某支付马某133000元转让费,并每月支付朱某2500元房租,马某还口头保证冶某可以长期经营拉面店。2006年3月,朱某与房东陆某3年租房期满,陆某要收回包括拉面店在内的3间房,冶某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转让费,且马某告知可以长期经营,因而拒绝腾退。陆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冶某腾退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作为次承租人,在转租期内,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让受租房屋,所以冶某与马某的转让约定,对房东陆某没有约束力。遂依法支持了陆某的诉讼请求。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四类“一房二卖”破解之法 卖房怎么写房改房买卖合同
  •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怎么办理
  • 3.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要给多少 小产权房屋公证怎么收费
  • 4.房产拍卖要求有哪些 出售集资房要交多少税
  • 5.关于公房承租与纠纷解决
  • 13711190800
    官方微网站
    电话:13711190800
    Q Q:530988566
    联系信箱:530988566@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