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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设计有诈可以索赔
2015年8月4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个案:我在去年年底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发展商当时提供的售楼图纸看,客厅面积约有20平方米,卧室面积约有14平方米。没想到在交楼后,我发现客厅的面积少了整整5平方米,而卧室与阳台的面积却增大了5平方米,住起来十分不便。
据发展商说按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不变就不用赔偿。但按合同附图比例尺计算,客厅与卧室面积分别为20平方米与14平方米,我能否要求发展商赔偿?孙先生
律师评案:发展商擅自变更房屋设计,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虽然孙先生所购房屋总面积与交楼面积相同,但厅、房等房屋内部构成部分也应与合同附图所反映的比例不一致。发展商要变更各构成部分的设计,增减各构成部分的面积,应事先通知购房者,并在取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设计变更,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zfchzxls.com/art/view.asp?id=82507536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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