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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认识的三种误区

2015年7月9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核心内容:在这个房价节节攀升的时间,了解清楚房价攀升的原因有利于购房者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插入。下面,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误区之一:高房价是由高地价引起的
  一种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房价是由地价、建安费、配套费等成本组成,地价越高,房价也越高。但是这一观点难以解释开发商低价获取土地却不肯以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来定价;也难以解释一些开发商高价获得土地后却不得不以低于成本价出售商品房的事实。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商品价格是由消费者支付意愿决定的。实际上土地拍卖招标中,开发商也是根据对建成后市场可接受的房价的预计,扣除相应的配套费、建安费等成本以及正常利润后求得可承受的地价。因此,市场可接受的房价越高,土地价格也就越高。
  误区之二:以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标准衡量高品质商品房价格
  从世界各国情况看,住房作为一种昂贵的消费品,有人买不起住房是正常的,若人人都买得起住房才是不正常的。就当前而言,政府应扩大经济适用房供给量,以不断改善普通工薪阶层居住条件。
  在房价节节上涨以后,许多人希望房价出现下降——最好是大幅下调。其实任何一个市场最忌大起大落。不妨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房价真的出现下降,势必会出现大量的“半拉子”工程,势必会造成许多购房按揭户违约……其实政府、开发商、银行、购房户谁都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
  误区之三:高房价是由开发商哄抬起来的
  开发公司作为一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毫无疑问盈利是他们的首要目的。但企业盈利的前提必须要有—个市场,必须要有愿意接受这种价格的消费群。当我们的购房户争着抢房子、挤着交订金时,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开发商案头上的猎物。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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