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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贷款方会同有关部门有权处理抵押物、质押物?

2015年6月3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答:借款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其合法担保人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方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抵押物、质押物。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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