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及住宅房屋价格进行调整的
通 知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5元。搬迁补助费不变,仍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7]62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
附件:
表一: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表二: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表三: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oo 八年四月十日
表一: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008年度)
区域
等级
区 域 范 围
区 位 等 级
一
类
区
域
西至:维明大街
北至:光华路
东至:体育大街
南至:工农路、槐北路
甲级:新华路、圆明路、谈南路以南;自强路、东马路、四中路、范西路以北;广安大街以西,中华大街以东。
乙级:康乐街以东、育才街以西、和平路以南、裕华路以北。
丙级: 维明大街以东,体育大街以西、光华路以南、工农路、槐北路以北
二
类
区
域
西至:友谊大街
北至:石太铁路、石德铁路
东至:翟营大街
南至:东岗路、建胜路、槐安路(自东向西延伸)
甲级:民心河(东线)以西、滨河街、泰华街以东、华新路以南、槐中路、建国路(自东向西)以北。
乙级:翟营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东、石太铁路、石德铁路以南、东岗路、建胜路、槐安路以北。
三
类
区
域
二环路以内及邻二环路配套齐全成规模的建成区
甲级:谈固大街以西;城角街、虹光街、西三庄街以东、联盟路以南、新石中路、塔南路以北。
乙级:二环路以内。
丙级:邻二环路配套齐全成规模的建成区。类似银龙小区、旭城花园、天苑小区等建成区。
四
类
区
域
西至:旧石太铁路、张营、南郭村、南简良、大郭村、小安舍、前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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