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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估价的原则

2015年1月26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一、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二、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四、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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