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房产动态
成功案例
房产法规
合同范本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建设工程
律师文集
房产动态
成功案例
合同范本
房产法规
抵押担保
二手房屋
建设工程
权属登记
保障性住房
地产开发
租房知识
房屋拆迁
房产买卖
律师案例
文章列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4年8月22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该规定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审价;如没有约定,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则按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审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该规定表明,经过招标投标,如果双方当事人违背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合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以备案的按招标、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作为审价的依据。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zfchzxls.com/art/view.asp?id=79424355464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在建工程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黑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问答
3.地暖工程验收单范本 地暖水压验收步骤及注意事项
4.新建房屋质量鉴定的费用 最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5.招标和投标的一般程序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3711190800
官方微网站
电话:13711190800
Q Q:530988566
联系信箱:530988566@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1119080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