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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无产权证房应慎重
2015年12月25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正文:
购无产权证房应慎重
这种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合同房”交易。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再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房”交易是不合法交易。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德贵告诉记者,“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合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首先,这类房子因没有产权,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而更大的风险在于,如果之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可能不配合过户。更有甚者卖房人可能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
邓律师提醒,购“合同房”应慎重行事,因为其一旦出现纠纷,是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的。
购无产权证房应慎重 购无产权证房应慎重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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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71119080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zfchzxls.com/art/view.asp?id=83734872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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