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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伪造判决书过户经适房 被公诉
2014年8月22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国家出台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上市买卖,但3名房地产中介员工却伪造法院判决书,为客户顺利办理了经适房过户手续。记者昨天获悉,这3名房地产中介员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周某是北京前倾家园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于某和兰某则是北京京居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检方指控称,去年6月,周某负责找人伪造判决书,内容称郭先生和于某存在债务关系,因郭先生无力还款,法院判决将郭先生的经适房过户给于某用于抵偿借款。然后,他们拿着这份判决书到房管部门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他们把这套房子卖出,赚取佣金2万余元。
今年年初,周某、于某、兰某3人被查获归案。据了解,去年1月,周某就以这种方式帮客户买卖了一套不满5年的经适房。两次交易,周某收取佣金1.1万元,兰某收取佣金1.25万元。
检方认为,周某、于某、兰某3人伪造法院的判决书,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刑事责任。昌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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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71119080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zfchzxls.com/art/view.asp?id=79424355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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