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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现状调查(三)

2014年3月5日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http://www.gzfchzxls.com/
  文章详述了北京经济适用房现状调查: 供不应求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别墅化”、开轿车的购买者、单一定价与差价暴利、经济适用房存废之争;同时还提供了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北京经济适用房现状调查,北京经济适用房现状等相关信息咨询。
  北京经济适用房现状调查:开轿车的购买者
  张先生花1万块钱才弄到一个房号。“等入住后发现,邻居们开的都是奥迪a6.”除了对居住面积、户型标准的争议,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资格也不断被人们所诟病。
  为买到回龙观三期的经济适用房,张先生花1万块钱才弄到一个房号。“等入住后才发现,邻居们开的都是奥迪a6.”
  2001年5月,北京市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审核制度。次年,又出台了“补充条例”,规定家庭全部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居民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2004年1月10日起,北京实施“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该制度在同年5月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依其规定,购房者必须出示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盖章生效;同时在网上、媒体上公示购房者姓名,以监督其是否具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
  但一些业内人坦言,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效果并不理想。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几乎所有的购房者都可以开到“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证明,但其中不乏高收入者。
  天通苑业主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年收入远高于6万元。而在购房时,销售方从未提及关于出示收入证明方面的要求,整个销售过程和购买商品房几乎没有区别。
  来自北京市建委的统计,去年全年市建委共审核公示了5.6万余份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受理群众举报10例,其中5人经查实被取消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除非你具体举报,否则很难查处,因为我们没有可资利用的职工房地产信用档案”。北京市建委一位官员说。
  据了解,目前市建委正在与税务部门进行研究,准备今后对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进行税务监控,个人所得税超过一定数额的将禁止购买经济适用房。


文章来源: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11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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